学院所属党总支、各党支部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与中发〔2016〕31号文件精神,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,结合学校成立微电子学院、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,原属我院的部分教职工的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,学院党委研究决定,按照学校支部设置规范,对学院部分教工党支部进行优化调整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成立原子分子物理与光学教工党支部
调入党员12人(柴硕、陈茂笃、丛书林、方蔚瑞、韩永昌、刘爱民、刘艳红、潘石、邱宇、王高仁、王乔、王晓娜),并委任王晓娜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;其他支部委员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
二、更名光工光学与实践教学基地教工党支部为光学工程教工党支部
调出党员5人(陈茂笃、方蔚瑞、潘石、王乔、王晓娜)至原子分子物理与光学教工党支部,调入党员1人(黄火林),保留党员7人(陈珂、谷一英、韩秀友、梅亮、王晓旭、武震林、周新磊)。
三、撤销微电子与原子分子物理教工党支部
调出党员7人(柴硕、丛书林、韩永昌、黄火林、刘爱民、刘艳红、邱宇、王高仁)至原子分子物理与光学教工党支部,调出党员1人(黄火林)至光学工程教工党支部,调出党员6人(柳阳、骆英民、申人升、夏晓川、张贺秋、赵宇)至微电子学院教工党支部。
此外,对于导师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研究生党员,其党组织归属应与导师保持同步。学院拟于2017年9月结合教师单位变化情况,对在读研究生党员的组织归属进行调整,具体安排以届时通知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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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