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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关于选举学校“双代会”代表并推荐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暨工会委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


发布时间:2016-02-25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量:



学院全体教职工:

    学校定于2016年3月9日至3月11日召开大连理工大学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(简称十一届一次教代会)暨大连理工大学第十七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(简称第十七次工代会),按照《大连理工大学十一届一次教代会暨第十七次工代会的日程安排》文件通知(通知内容详见学校门户网站),现将学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
    一、工作内容

    1、在学院在职教职工范围内,选举教代会与工代会代表9名。

    2、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,推荐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5人,推荐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7人。委员将在学校大会选举产生。

    二、工作日程

日期

日程

负责人

主要内容

2月25日

(周四)

发布通知

党委办公室

面向全院教工传达学校文件精神,发布院内通知。

2月25日

—2月28日

海选推荐

党委办公室

1、  海选形式在学院在职教工中推荐院内“双代会”代表候选人(推荐代表人选不超过9人),具体形式为电子邮件投票与信箱投票相结合(限定时间内反馈视为有效票);

2、推荐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5人,推荐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7人。

2月29日

(周一)

确定院内代表

候选人名单

党政联席会议

1、确定院内“双代会”代表候选人9人名单;

2、确定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35人,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17人。

2月29日

—3月1日

投票选举

党委办公室

1、公布候选人名单;

2、在职教职工无记名投票选举,选举方式为电子邮件投票与信箱投票相结合(限定时间内反馈视为有效,不反馈视为同意)。

3月2日

(周三)

报送结果

党委办公室

1、报送院内双代会9名代表材料;

2、报送学校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35人推荐名单、报送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7人推荐名单。

    三、工作安排

    1、请各位老师在2月28日(本周日)前,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推荐学院“双代会”代表。

    推荐要求:满足学校要求的代表任职资格条件;学院在职教职工;不超过9人;青年教师代表、女职工代表占有一定比例;代表任期四年,年龄原则上要求任满一届。

    2、请各位老师在2月28日(本周日)前,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推荐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候选人。

    推荐要求:满足学校要求的候选人资格条件;全校范围内推荐;民主管理委员会候选人不超过35人;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超过17人。

    四、工作要求

    请各位老师按照通知要求,在2月28日前,将附件1、附件2推荐表返回学院党委邮箱(lym@),或将打印材料报送学院系楼321房间。

    其他工作另行通知。

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

2016年2月25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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